我省要求提高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素质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对提高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素质提出3条要求。 一是加大建筑人才培养力度。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政策优惠方式,加强建筑行业高端人才、产业化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做好建筑工人岗前培训工作,特级企业、具备条件的一级总承包企业和培训机构可组织开展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获得过“鲁班奖”工程的项目经理、国家级施工工法的主要编制人员,在中级职称晋升高级职称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破格申报晋升。组织开展建筑工匠技能大赛,评选“江西省技术能手”。
       二是推进劳务用工制度改革。改革建筑用工方式,建立以施工总承包企业自有工人为骨干、专业承包和专业作业企业自有工人为主体、劳务派遣为补充的多元化用工方式。鼓励施工企业将农民工转化为自有工人,引导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专业作业企业,享受政府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在建筑行业就业创业,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推行企业用工实名制管理,加快推进建筑用工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建筑工人身份信息、培训情况、职业技能、从业记录、工资支付、诚信记录及用工信息等互联共享。
       三是切实维护工人合法权益。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用工单位与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建筑工人工资月清月结制度,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工资支付和监督责任,为建筑工人工作、生活提供可靠保障。将有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和法人列入黑名单,给予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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