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资质标准:
1、企业净资产:1亿元以上;
2、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3、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4、只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劳务元等人员齐全。
5、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150人。
6、近五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1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2项;
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