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确认单、工程洽商、联系单、会签的区别
一、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二、工程签证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如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无法遇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
三、工程签证与工程量确认单的区别
工程签证单是施工过程中,发生一些原来设计不包含的事项,工程结算时由他来增加或减少工程结算值。现场签证,是有关施工当中,由于设计变更,或者现场突发,在原有设计工程量中没有临时增加的工程量,需要现场的甲方代表,监理方签字认可的表格。他可以做为施工方最终决算的依据。工程量签证单,是确定工程量的。而施工现场签证单,可以签量也可以签价。
工程量签证单与工程量确认单的区别:工程签证单是图纸以外发生的工程内容,因为没有图纸的依据,为了准确描述所发生的内容而做的签证,这里包括了工程量确认以及附加图等。工程量确认单是现场经过实际测量而确定某项工程发生的量,常见的有甲方代表和监理的认证。工程量确认单:仅仅只是确认了工程量,费用还得算。签证单不只是确认了工程量,还确认了费用,是鉴证确认实际发生的情况,可有工作量,事件发生的起因、经过、处理结果等内容。
四、会签
会签是撰拟公文的过程中,主办单位主动与有关单位协商并核签的一种办文程序,一般当公文的内容涉及本单位的多个部门或与其它单位有关时,需要进行会签。会签根据对象的不同分为内部会签和外部会签。内部会签用于与本单位内部的各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并核签;外部会签用于与外单位的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并核签;二者的性质相同,但处理形式不同。
五、工程联系单
工程联系单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有的地方图纸或甲方向要改变的事项,为了了进一步的斟酌,以免出错而用的文书,部分项目的变化都由联系单沟通。工作联系函与工作联系单,是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各方通用的表。在施工当中,各方有需要沟通与协商的事宜,可以通过,这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六、工程洽商
工程洽商,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的,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书面说明。 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方就工作内容的增减,实质影响到原合同,双方就有新的谈判于是就有工程洽商,洽商是新合同,或可以是原合同的附件。工程洽商是由多方(甲方、设计、监理、施工方)开会商议并签字形成的文件叫工程洽商。
工程签证:就是施工过程中发现、发生图纸或合同以外的;
工程变更:就是设计院或业主对会审后的图纸进行的个别修改;
工程洽商:就是对工程变更和签证、材料、合同外人工等的价格洽谈及其他的有关施工、技术等问题的谈判;
工程量确认单:对已完的约定工程量的签认及隐蔽、合同外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签认。
不管是工程签证还是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工程量确认单,都是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涉及造价、付款等经济问题重要证据,都可以作为最后的影响造价的重要文件。
工程签证:一般情况下是在工程承包范围以外发生的工作内容,双方针对该工作内容办理的认证文件。如基础施工时地下意外出现的流沙、、墓穴、工事等地下障碍物,必须进行处理,若进行处理就必然发生费用,因此双方应根据实际处理的情况及发生的费用办理工程签证。
工程变更:是对原设计图纸进行的修正、设计补充或变更,由设计院提出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发致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或由建设单位提出由设计院签字认可,再由建设单位下发。
工程洽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许多诸如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艺、工期、材料、造价及其他合同涉及的内容办理的关于技术及经济洽商文件。工程洽商一般是施工单位提出由建设单位认可(也有建设单位提出,由施工单位认可的)。工程洽商必须经双方认可后方能生效。
工程量确认单:是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已完成工作量(含月度、年度、阶段或全部)的确认文件,以及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工程洽商所引起的工程量的确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