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一部关于“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的学习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交局,甘肃矿区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提高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基础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标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要求,我厅对正在使用的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平台(以下简称:老系统)进行升级重建,同时重建后的系统更名为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新系统)。近期拟在全省范围启动新系统的上线运行,现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运行时间
自2021年8月1日起,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将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上线试运行。2021年10月1日,新系统正式启用,老系统关闭停用。
新系统试运行期间,在老系统已开展的投标备案、人员解锁等业务仍在老系统中办理,新办理的投标备案、工程项目填报、产值上报等业务须在新系统中按新要求开展。
二、登陆方式
重建后的新系统仍分为监管端和企业端。监管端为省市县级住建部门登录使用,企业端为全省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登录使用。
1.监管端用户。登陆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在“业务办理”窗口选择“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监管端,按照住建厅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2.企业端用户。登陆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在“业务办理”窗口选择“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企业端,首次登陆的企业需要进行新用户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已在“甘肃政务服务网”注册过的用户使用政务网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
三、信息完善
1.补充完善基本信息。老系统中企业基本情况、人员和产值等历史信息均已导入新系统,企业不需再行录入,但在新系统中的带“*”的必填信息,企业登陆新系统后,先行进行补充完善,再办理相关业务。
2.填报工程项目信息。老系统中的工程项目信息已全部导入新系统,并链接在各企业“工程项目”的菜单下,自9月1日起,老系统中停止办理工程项目补录事项,所有新增工程项目须在新系统中进行填报审核。
3.资质申报业绩采用。新系统试运行期间,作为资质申报的工程业绩既可采用老系统中已审核公示的工程项目,也可采用在新系统中审核公示的工程项目。自10月1日起,资质申报所需的工程业绩全部采用新系统中填报的工程项目,系统将自动对通过审核公示的工程项目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四、工作要求
1.做好前期培训。近期,我厅将在甘肃省建筑业联合会官网对新系统的操作使用进行网络培训,同时在新系统中配备操作指南,请各级监管部门和企业及时查看网络培训教程和系统操作指南,尽快熟悉新系统操作流程,以便更好的在新系统中开展相关业务。
2.广泛征求意见。试运行期间,为进一步优化新系统的使用功能,各级监管部门和企业可对使用过程中系统存在的不足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省厅将组织对新系统进行优化。
3.加强信息监管。为保证系统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企业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各级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大工程项目审核入库和信息排查力度,对发现填报虚假信息的企业严肃进行通报、依规惩戒。